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求,我校将于6月3日全天对2014级未测试学生,2015级和2016级长跑成绩未通过和长跑缓测的学生进行补测工作。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1.2014级未参加测试的本科生及申请缓测的学生。
2.2015级、2016级长跑未及格和申请缓测长跑项目的学生。
二、测试内容
2014级: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女)。
2015级、2016级:仅测试800米和1000米,其他测试项目成绩在体育课上进行成绩补刷。
三、测试地点
南、北田径场。
四、测试年级、班级及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注:2015级、2016级长跑不及格和长跑缓测学生根据附件1的测试时间和场地安排,自行找到体育课教师,由体育课教师负责现场安排补测事宜。
五、测试要求
1.学生必须持“身份证”进行测试,身份证丢失者须持带照片的学生证或一卡通进行现场照相确认,各班班长配合测试教师确认本班测试同学并签字。
2.请院系负责教师通知到每个学生,各班班长按时间表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由测试人员统一组织入场,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通报其所在院系。
3.测试时请着运动服、运动鞋,保管好个人物品。测试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测试中,如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测试须立即停止测试,由现场医生进行治疗,测试后,注意放松和适量补充水分,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物,预防感冒和中暑。
4.请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因身体疾病或超重等原因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自行申请免测,申请免测的学生,本年度不再进行体质测试。凡隐瞒病情,出现测试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5.请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纪律要求及处理办法》,测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校有关规定处理。如遇冒名顶替、偷跑、少跑者严肃处理。
6.请各院系务必指派一名专属教师负责学生体测工作,便于信息传达与沟通。
六、申请缓测、免测须知
如身体疾病或外出实习等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测试,须在测试后3天内提交《缓测申请表》并由导员签字盖章送至体质测试中心(原工程训练中心101办公室)。
如院系活动或教学与体测时间冲突,须院系在测试前1天统一出具证明及班级名单,统一上报体质测试中心。
如测试当天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不能参加测试,须在测试后一周内提交《缓测申请表》
如符合免予测试条件的学生,须在测试前或测试后一周内提交《免测申请表》及相关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体质测试中心。
联系方式:
体质测试中心地点:原工程训练中心101办公室,电话:82569381
联系人:董宇、王红光
附件1:2014级本科生补测时间、场地安排表
附件2:免测申请表
附件3:缓测申请表
附件4: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
附件5:体质健康测试纪律要求及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