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8年12日7日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本科生:
(二)研究生:
注:男、女项目相同(接力项目为混合组2男2女)。
三、参加单位
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学院、信通学院、经管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国际合作教育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防学院。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条件
本次比赛分本科生、研究生两个组别。
注:本系学生只能代表一个组别参加比赛,如出现参赛资格问题,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所得名次。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项参加人数不限,每人限参加两项(个人混合泳和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项目报名为2男2女,每单位各限报一个接力队。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比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学生报各后不得无故弃权,凡不到场参赛者按无故自行弃权论处。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个人混合泳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参加人数(或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时,减1录取,计分方法不变。
(二)团体总分设:本科生男女、研究生男女、学生男女。
(三)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颁发奖状,单项前3名的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团体总分记分办法:
按各单位在男、女各项中得分的总和决定名次,个人混合泳和接力项目双倍得分记入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获得各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七、报名日期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31日前将报名单发送至liulifeng@hrbeu.edu.cn 联系人:刘利峰 电话:82519915
(二)12月5日(周五)下午6:00在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各单位领队务必参加。
八、其它
(一)发现冒名顶替扣除本人所有参赛项目得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所得名次,通报批评。
(二)本次比赛设立大会仲裁委员会。
(三)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游泳证或一卡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九、竞赛日程(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可复印)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