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体育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体育加分细则
根据教育部 [2006]14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对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2015年体育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
一、 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申请资格。
1、 在校期间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努力学习,各门课程、考查课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综合平均分必须65分以上(含65分)。
3、 积极参加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三名、全国大学生比赛及以上级别的比赛获前八名(含分区赛)。
二、 推荐办法
在校期间学习努力,专项成绩突出,品行表现优良,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运动队教练员推荐,各院(系)依据体育特长生学生的综合表现,及入学以来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最优异成绩分等级进行量化,各院(系)对学生运动成绩量化分值,进行统一推荐。
三、 计分办法:
1、参加全省大学生比赛获前三名运动员成绩计分办法
第一名0.7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3分。
2、全国比赛分区赛获前八名计分办法
第一名至第三名0.8分,第四名至第六名0.7分,第七名至第八名0.5分。
3、全国比赛获前八名计分办法
第一名至第三名1分,第四名至第六名0.7分,第七名至第八名0.5分。
4、参加国际比赛获前八名成绩计分办法
第一名至第六名1分,第七名至第八名0.7分。
四、 其他
1、 统计积分时,按在校期间参加大学生比赛最高名次成绩进行统计。
2、 集体项目(篮、排)应是队中主力。
3、 在田径、游泳项目比赛以及接力项目的学生,应提供个人专项最好成绩。
4、 对运动成绩突出并确有发展前途的学生,由体育部推荐免评审小组认为可给予加分。
5、 运动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成绩及比赛级别和运动成绩,并提供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出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加分的认定资格。
6、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对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本细则给予运动员加分最高为1分。
7、 由院(系) 报教务处,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 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 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