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求,我校将于5月13日、14日对2014级全体本科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运动类项目)。
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内容
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800米 (女)。
二、测试对象
2014级全体本科生。
三、测试地点
南、北田径场。
四、测试年级、班级及测试时间安排(附件1)
五、测试要求
1.请各院系务必指派一名专属教师负责学生体测工作,便于信息传达与沟通。
2.请院系负责教师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各班按时间表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通报其所在院系。
3.学生必须持“身份证”进行测试,身份证丢失者须持带照片的学生证或一卡通进行现场照相确认,各班班长配合测试教师确认本班测试同学并签字。
4.请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附件2),因身体疾病或超重等原因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自行申请免测,申请免测的学生,本年度不再进行体质测试。凡隐瞒病情,出现测试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5.请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纪律要求及处理办法》(附件3),测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校有关规定处理。
6.测试时请着运动服、运动鞋,保管好个人物品。测试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测试中,如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测试须立即停止测试,由现场医生进行治疗,测试后,注意放松和适量补充水分,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物,预防感冒和中暑。
六、申请缓测、免测须知
1.如身体疾病或外出实习等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测试,须在测试前2天提交《缓测申请表》(附件4)并由导员签字盖章送至体质测试中心。
2.如院系活动或教学与体测时间冲突,须院系在测试前2天统一出具证明及班级名单,统一上报体质测试中心。
3.如测试当天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不能参加测试,须在测试后一周内提交《缓测申请表》。
4.如符合免予测试条件的学生,须在测试前或测试后一周内提交《免测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体质测试中心。
联系人:董宇、王红光,电话:82569381
体质测试中心地点:原工程训练中心101办公室
附件1:体质测试时间、场地安排表
附件2: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
附件3:体质健康测试纪律要求及处理办法
附件4:缓测申请表
附件5:免测申请表
体育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