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分数要求
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分数要求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差额比例/需调剂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全日制(3年) | 总分不低于290分 | 7(不含推免生) | 10 | 143% |
二、 复试(备注:上表之分数要求均指在“满足国家复试线基础上”,仍需满足此要求)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缴费凭证、《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202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3、同等学历考生: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考生须根据所属类别将上述相应材料扫描版(jpg/pdf格式)及报考院系所需其他佐证材料,请于3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aggier@163.com,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体育部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三)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7日8:30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理论面试:满分50分。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50分。
外语测试:满分50分。
体育专项技能测试:满分50分。
复试总成绩(200分)=专业理论面试+综合素质面试(50分)+外语测试(50分)+体育专项技能测试(50分)
复试总成绩达标线120分。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发题,学生口述回答,专家打分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科目: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两科任选其一。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学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⑵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志趣;
⑷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⑸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依据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进行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
4、体育专项技能测试
体育专项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专项技能的掌握情况,项目选定之后不得更改。以学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规定要求录制的视频动作进行综合考评。请将按要求录制的视频于3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aggier@163.com。
视频录制要求:
技术层面:考生根据测试要求提供MP4格式视频,视频连贯无剪接,清晰可辨。
考生在录制视频内容的第一部分是首先依据《承诺书》内容再次进行承诺,并展示本人身份证照片。
(六)复试考试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
2.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未缴纳考试费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其他说明
(一)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张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三)学生证如果丢失,需开具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四)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院系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七)确有经费报销需要的考生可领取复试费发票,领取发票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拟录取工作: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按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复试成绩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7.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8.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
9.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举报受理电话0451-82519856,电子邮箱:saggier@163.com,举报受理单位:体育部,联系人:张老师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