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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593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部截至202212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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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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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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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实有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

□否

实有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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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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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09月30日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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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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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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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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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体育部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体育部党总支领导下、体育部团委指导下、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本会的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作为体育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体育部研究生同学的权益,表达同学的意愿,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为建设体育部贡献青春力量。

第二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大工至善、大学至真”的校训,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体育教育训练等领域培养信念坚定、人格健全、务实笃行的体育后备人才;

(二)维护体育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体育部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部里,协助体育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体育部党政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体育部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指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作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在籍的中国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不受年龄限制,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对本会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向本会或通过本会向部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

(五)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级;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四)认真完成体育部规定的学习、科研等任务;勤学修德、工学并举、健康身心、全面发展;

(五)尊师重道,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六)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体育部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体育部治理的机构。

第十条研代会每年召开1次。在特殊情况下,得到研究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经体育部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延长或提前期限不超过1个学期。

第十一条研代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部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代表选举产生符合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十二条研代会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体育部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体育部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研究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体育部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体育部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五)选举产生出席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的工作。研究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研究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研究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研究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有研究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对研究生代表大会及研究生会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研究生会主席团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体育部党总支批准,报校研究生会备案。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十七条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3人,并聘任体育部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生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九条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研究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研究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研究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研究生会个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体育部党总支批准,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确定以研究生班级为本会的基层组织,确保本会工作开展。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会原则上全部实行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1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会换届换任及工作人员变动应及时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会须按照相关要求,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会作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数量不超过20-30人,且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的遴选应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七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从严治会

第二十八条本会坚持体育部党总支的全面领导,体育部团委研究体育部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本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体育部团委报告。

第二十九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三十条述职评议制度:

(一)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会委员会负责。

(二)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由研究生会委员会存档。

(三)述职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政治态度;

2.述职人员的学习情况;

3.述职人员的工作内容总结;

4.述职人员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四)述职评议大会的内容总结应当在体育部官网或公众号进行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日期起生效。

三、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全面负责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定、执行和检查本届研究生会重大工作计划和有相关规章制度

2

宣传

1

跟踪报道研究生会相关活动,负责照片拍摄、视频剪辑、制作推送及公众号运营维护

3

组织部

1

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及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4

办公室

1

收集、整理同学关于校园中各类权益问题的反馈信息,传达同学权益诉求,解决学生权益问题

四、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学院

年级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1

吉秦磊

中共党员

体育部

2021

2

李雪

共青团员

体育部

2022

3

张舒玥

中共党员

体育部

2021

4

范德雄

共青团员

体育部

2022

5

胡丁文

共青团员

体育部

2022

6

李建鑫

共青团员

体育部

202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是由各研究生班级、团委推荐,经体育部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上级研究同意后,提交各年级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提交进行大会选举。

六、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3、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在正式选举时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体育部团委推荐产生。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4、经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委员会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根据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差额选举的方法,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5人。

5、在正式选举时,到会的有选举权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七、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研代会的时间、地点

2022年9月30日18:30,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线上腾讯会议室举行。体育部副主任李尚滨老师、团委书记兼秘书长吴俊明老师、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王浚哲同学及28名正式代表参会。

2、代表的数量与结构

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3人,正式代表结构如下:

正式代表中,中共党员9人,占比32.1%;中共预备党员5人,占比17.9%;女代表12人,占比42.9%;2020级硕士研究生代表8人,占代表总人数的28.6%;2021级硕士研究生代表10人,占代表总人数的35.7%;2022级硕士研究生代表10人,占代表总人数的35.7%。

3、研代会的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第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4)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体育部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八、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不少于本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程序:根据代表条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各班级的代表分配名额,在广泛征求各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班级投票选举出代表建议人选名单,经体育部团委、体育部党总支同意后,将代表建议人选名册、登记表上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并公示三天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

1、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做出整体评价。

2、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体育部党总支、团委指导老师共同参与。其中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选取评议代表时应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同时评议会成员应包含研究生会其他工作人员。

3、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1)政治态度(占比3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2)道德品行(占比2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具备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习情况(占比1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工作成效(占比3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5)纪律作风(占比1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研究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4、考核结果评定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1)优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合格: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3)基本合格: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4)不合格: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十、体育部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指导体育部研究生会的体育部团委老师

吴俊明

 

体育部研究生会秘书长

吴俊明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邮箱heuyjsh@163.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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